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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柳州市白莲大道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江政通〔2016〕8号
为了加快推进柳江建设步伐,需对《柳州市白莲大道工程项目》规划红线定点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附属物进行征收。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令)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柳江县人民政府已组织有关部门对《柳州市白莲大道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论证,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登录“中国·柳江”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liujiang.gov.cn)公告栏查阅相关补偿方案。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柳江县征地拆迁办公室(地址:柳江县拉堡镇农贸东二街83-7号邮编545100),并在信封上注明“柳州市白莲大道工程项目”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发送至:ljzdcqb@126.com。
四.本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的期限为30天,自补偿方案公布之日起。
特此通告。
附件:1.《柳州市白莲大道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2. 房屋装修和装饰补偿标准
柳江县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2日
附件1:
柳州市白莲大道工程项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维护公共利益,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实施“柳州市白莲大道工程”项目建设,为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590号令)的相关规定,现公布《柳州市白莲大道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补偿方案。
一、征收补偿安置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三)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令);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五)住建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
(六)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二、征收与补偿原则
房屋征收遵循决策民主、程序合法、结果公开的原则。
项目名称:柳州市白莲大道工程项目
三、征收范围
柳州市白莲大道工程项目规划红线定点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附属物。
四、签约及搬迁期限
签约期限:自公布通知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之日起六十日内。
搬迁期限: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之日起十日内。
五、征收当事人
(三)征收实施单位:柳江县柳州毅德商贸城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实施单位承担征收补偿的具体工作;
(四)被征收人: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
六、征收房屋的补偿
房屋征收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及所占土地价值的补偿;
(二)被征收房屋装修装饰及附属物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四)因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五)补助和奖励。
补助和奖励的具体办法由县房屋征收工作机构拟定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七、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由县政府组织县发改、国土、规划、房产、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的,给予补偿;对认定为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适当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九、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一)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补偿价值根据被征收房屋的房屋权属证书、权属档案记载,按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进行货币补偿。
(二)自改营业性铺面:执有营业执照、获得经营许可并实际经营的,按30000元∕户的标准给予停产停业补助。未执有营业执照但实际经营达6个月以上的,按15000元∕户的标准给予停产停业补助。
十、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提供产权调换安置房源地点:基隆综合区门头路“尔海新城国际”的商品房。
坚持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被征收户按照签订房屋搬迁协议的先后,领取选房序号,如果在同一时间内出现多名被征收户签订协议的,抽签决定选房序号,按抽选出来的序号顺序顺延;被征收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序号选房,超过规定时间不选房的,序号顺延。
(二)产权调换方式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住宅房屋进行产权调换的,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产权调换:
1. 按被征收房屋产权证载的建筑面积1:1.2产权调换安置房屋的建筑面积;
2. 按被征收房屋产权证载的建筑面积1:1产权调换安置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
按“1”或“2”方式进行产权调换后,超出或不足部分,结算差价。
(三)产权调换后面积不足或超出部分的结算差价
1. 所调换的安置房屋面积小于应得安置部分,按被征收房屋面积进行差价结算,差价结算计算公式为:(可调换的安置房屋面积-实际调换的安置房屋面积)÷1.2(或者1)×原房屋产权评估价格=所调换的房屋面积不足部分补偿。
2. 被征收人选择的安置房面积大于应得回建安置房面积的,由被征收人按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时(或签订购房合同时)约定的房屋市场价格予以购买。
(四)安置房按国家建筑质量标准要求建设,经验收合格,达到当地商品毛坯房的交房要求。置换房屋的土地证、房屋产权证由征收人负责协助办理,办证所需相关费用由征收人承担(超出规定置换面积由被征收人承担)。
十一、住宅房屋的临时过渡费和搬迁费
(一)临时过渡费
1、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按被征收人有证房屋建筑面积10元/㎡·月的标准一次性支付2个月的自行安置过渡费。
2、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安置方式的,自被征收人以书面方式交出房屋之日起,按被征收房屋有证建筑面积10元/㎡·月的标准一次性预付六个月的过渡费。此临时自行安置过渡费支付至被征收人获得安置房交房通知之日止(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发),再支付2个月。被征收人选择征收部门提供的临时过渡房的面积部分,不再支付临时过渡费。
(二)搬迁费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进行补偿安置的,征收部门按被征收房屋产权证载建筑面积10元/㎡的标准,给予被征收人一次性搬迁费(每户每次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给予搬迁费);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安置方式进行补偿安置的,征收部门按被征收房屋产权证载建筑面积10元/㎡的标准,给予被征收人二次搬迁费(每户每次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给予搬迁费)。
十二、装修装饰及其他补偿标准
具体补偿标准详见《房屋装修、装饰补偿标准》,附表未列有的,按照《柳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柳江县被征收土地上青苗和附着物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江政发〔2013〕 50 号)规定或我县现行相关政策给予补偿、通过本项目房屋征收程序选定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按评估公司评估得出的评估价格标准进行补偿。
十三、征收时段奖励
1. 有证房屋自房屋征收实施部门下发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按协议腾空交出房屋的,按300元/㎡奖励;第31日起至第60日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按协议腾空交出房屋的,按200元/㎡奖励;在实施司法强制征收前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按协议腾空交出房屋的,按100元/㎡奖励。
2. 有证房屋选择产权调换安置方式(高层住宅)的被征收户,在司法强制前签订协议并交出房屋的,在应得安置房面积内按照0.6元/㎡·月一次性给予五年电梯费补助。凡实施司法强制征收房屋的,取消上述一切奖励。
十四、其他
本方案自该项目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施行。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政策性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2:房屋装修和装饰补偿标准 计量单位:元∕㎡、m、樘、个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价格 | 内容 |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价格 |
1 | 实木地板 | 高档 | 220-250元/㎡ | 门窗 | 29 | 普通铁门 | 200元/扇 | |
中档 | 170-220元//㎡ | |||||||
普通 | 150-170元//㎡ | 30 | 铝合金窗 | 150元/㎡ | ||||
2 | 地砖 | 高档 | 100-120元//㎡ | 31 | 塑钢窗 | 120元/㎡ | ||
中档 | 80-100元//㎡ | |||||||
普通 | 60-80元//㎡ | 32 | 隐形防盗网 | 100元/㎡ | ||||
3 | 花岗岩 | 高档 | 150-180元//㎡ | 33 | 不锈钢防盗网 | 100元/㎡ | ||
中档 | 110-150元//㎡ | |||||||
普通 | 90-110元//㎡ | 34 | 包门包窗 | 80元/ m | ||||
4 | 复合木地板 | 高档 | 100-120元//㎡ | 35 | 塑钢、铝合金纱窗 | 40元/㎡ | ||
中档 | 80-100元//㎡ | |||||||
普通 | 60-80元//㎡ | 36 | 铁制防盗网 | 30元/㎡ | ||||
5 | 竹地板 | 60-80元//㎡ | 厨卫 | 37 | 整体浴室 | 3000元/套 | ||
6 | 马赛克 | 50元/平/㎡ | 38 | 浴缸 | 800元/个 | |||
7 | 水磨石 | 50元//㎡ | 39 | 橱柜 | 高档 | 1000元//m | ||
中档 | 800元//m | |||||||
8 | 玻璃装饰 | 180-200元//㎡ | 普通 | 500元//m | ||||
9 | 博古架 | 120-150元//㎡ | 40 | 油烟柜 | 1000元/个 | |||
10 | 木墙裙 | 高档 | 80-100元//㎡ | 41 | 坐便器 | 高档 | 1000元/个 | |
中档 | 70-80元//㎡ | 中档 | 750元/个 | |||||
普通 | 50-70元//㎡ | 普通 | 500元/个 | |||||
11 | 墙纸 | 中档 | 60元//㎡ | 42 | 洗手盆 | 中档 | 800元/个 | |
普通 | 30元//㎡ | 普通 | 400元/个 | |||||
12 | 文化石 | 80-90元//㎡ | 43 | 蹲便器 | 80元/个 | |||
13 | 木板隔墙 | 70-90元//㎡ | 其他 | 44 | 固定柜 | 500元/㎡ | ||
14 | 墙砖 | 40元//㎡ | 45 | 铝雨棚/钢化玻璃雨棚 | 100元/㎡ | |||
15 | 涂料 | 10元//㎡ | 46 | 实木扶手 | 200元//m | |||
16 | 腻子 | 6元//㎡ | 47 | 不锈钢扶手 | 150元//m | |||
17 | 木吊顶 | 80-100元//㎡ | 48 | 铁制扶手 | 80元//m | |||
18 | 铝扣板 | 80元//㎡ | 49 | 管道煤气迁移 | 2700元/户 | |||
19 | 石膏、艾特板 吊顶 | 70元//㎡ | 50 | 塑料雨棚 | 70元/㎡ | |||
20 | 塑扣板 | 50元//㎡ | 51 | 水电 (含其他暗埋管线) | 80元/㎡ (按建筑面积) | |||
21 | 木线边 | 30元/m | 52 | 太阳能迁移 | 500元/台 | |||
22 | 石膏边 | 10元//m | 53 | 电话迁移 | 100元/部 | |||
23 | 防盗门 | 1000元/樘 | 54 | 有线电视迁移 | 500元/台 | |||
24 | 实木门 | 高档 | 1000元/樘 | 55 | 水表迁移 | 300元/只 | ||
中档 | 750元/樘 | 56 | 电表迁移 | 250元/只 | ||||
普通 | 500元/樘 | 57 | 空调迁移 | 200元/台 | ||||
25 | 塑钢门 | 350元/樘 | 58 | 宽带迁移 | 100元/户 | |||
26 | 拉闸门、卷帘门
| 120元/㎡ | 59 | 排气扇 | 50元/个 | |||
27 | 简易门 | 200元/个 | 60 | 混凝土地坪 | 200元/个 | |||
28 | 木窗 | 100元/个 | 61 | 围墙(一八墙) | 6 |